代书遗嘱的必要条件包括遗嘱内容须为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有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的亲自签名等,代书遗嘱见证人可以是亲戚,但不能和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代书遗嘱的必要条件如下: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见证人可以是亲戚,只要见证人不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被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代书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是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