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要件包括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的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上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的签名且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见证人的要求包括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等。
代书遗嘱的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找法网提醒,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见证人的所需要求包括:
1.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4.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代书遗嘱不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代书遗嘱是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