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企业给到员工安排带薪的年假是劳动法规定的。因此企业是没有权利随意取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然对于企业来说,带薪休假是增加企业成本的,毕竟不上班不工作还是照样给工资。那么企业如何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1、首先看员工是否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资格条件),
2、其次根据员工累计工龄确定具体应享受的年假天数范围: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然后再根据相应的日历天数计算当年度的具体年假天数
入职:(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不足1天的不计算年假)
在职:入职时的年假天数或法定年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离职:(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不足一天的不核算年假工资)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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