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需要有监护人,通常情况下是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人员担任监护人。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3、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可以指定民法典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即: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该情形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法定监护人证明需要看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还是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同类型格式不同。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开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