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监护人申请书应当写明,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基本信息,变更监护人的法定事由,申请为监护人,有证据的附上证据,最后签字,写上日期。监护人的变更条件是监护人损害被监护人的人身健康的,损害财产权的等。
更改监护人申请书应当写明双方的姓名和个人的信息。然后写明案由: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接着写明诉讼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的监护人资格,变更申请人为监护人;接着写明事实与理由,最后写明起诉人的姓名。
监护人的变更条件如下: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