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招标投标的市场逐步扩大,从原来的不完善到现在的逐渐完美,远远离不开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很多人只知道有招标投标这回事,却不清楚具体是什么,那么大家知道招标投标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为要约邀请,既表示招标人希望投标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愿,也表达了招标人对标的物的要求,包括标的物规格、质量标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风险的分配、计量与支付、争议的解决等核心内容。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代表投标人接受要约邀请,向招标人提出一个要约,明确按何种价格提供招标人需要的标的物。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代表承诺接受中标人提出的要约。最终,招标人按照要约邀请与要约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可见,招标投标过程完全符合《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形成的基本过程,即“要约邀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约(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要约与承诺的最终结果是合同。合同是招标投标这一过程的真实目标,也是招标投标的最终目的。
1、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公开开标;
3、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4、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1、顺应政策变化,强化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意识。
2、适应客户需求,提供专业服务和综合咨询服务。
3、把握行业趋势,创新服务手段和加强深度服务。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招标投标的真正目的是什么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招标投标的最终目的其实就是合同,也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