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大部分人都是如果没有遇到什么事情需要办理居住证,那么都是不会想着去办理的,因为办理居住证一般都需要许多证明材料,那么什么情况需要办理居住证?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什么情况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需要居住证的情况有办理入境证件、异地补换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考职业技能考试、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或者开具其他计划生育的材料,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办理居住证需要本人去办理,但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搬家后应尽快办理居住地址信息变更手续,带原居住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管理部门更改地址即可。以免影响持证人享受相关权益。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证》;
(3)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4)代办人证明(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变更);
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
书面《委托书》(未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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