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生活生产中,经常会由于某些方面的疏忽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情况,那么当出现了安全事故的时候,它划分等级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和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条规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犯罪主体是对发生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应该预见到自己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可能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造成危害结果发生;
(三)犯罪客体是公众活动场所的公共安全;
(四)客观方面是在举办大型的群体性活动中,违反在公共场所的群体性活动中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相关的注意、管理等义务,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按照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和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安全事故有的是意外,有的却是人为。对于人为造成的损害,如果损害严重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如果您对安全事故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