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可能会超过本金,因为滞纳金没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所以超过本金也是有可能的。不过在种情况多数发生在税务中,如果是在行政强制处罚中,滞纳金的金额是不得超过本金数额的。
要看是什么滞纳金,一般的滞纳金(包括税收滞纳金)都没有最高限额的说法,所以可以超过本金。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这里指的行政加罚和滞纳金,不包括税收滞纳金。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找法网提醒大家,滞纳金是否有最高限额,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定,不同领域的滞纳金适用不同的规定。即使在税收征管领域,滞纳金是否可以超过税款本金,也存在诸多争议,税务机关更多地认为滞纳金无上限,而法院则更倾向于滞纳金不超过税款本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于2017年1月1日,将取消信用卡滞纳金。
2016年4月15日,央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信用卡无法还款的具体原因应当由持卡人向银行及时说明,并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涉及到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也需要及时提出诉讼来进行处理,如果是个人原因拒不还款的,那么必然是会产生滞纳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