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名称和名字都意味着一个人的身份象征,对于不少注册公司来说更是如此,往往注册公司拥有一个好的名称,也就相当于成功了一半。那么大家知道注册公司取名的技巧有哪些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1、注册公司名称一般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
XX(市)+字号(商号)+行业(或者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例如:深圳(市)+(XXX)字号+(投资咨询)行业+有限公司
2、所用商号不得与其它已核准或注册的相同行业,或无标明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3、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4、不得与已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5、名称冠“广东”的公司,须符合《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6、企业名称冠“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者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
7、企业名称中不可以含有另外一个企业的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8、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9、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10、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公司经营范围的业务。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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