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为无效婚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男女结婚的属于近亲结婚。近亲结婚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无效婚姻能退还彩礼,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到法院起诉。
近亲结婚为无效婚姻,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无效婚姻能退还彩礼。无效婚姻在确定后,可以视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应返还彩礼,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的,能否全部返还,还是由法院根据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和其他情况确定。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分手时,可以协议彩礼的退还,达不成协议,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确认婚姻无效开庭审理的程序是:
1.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4.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