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当事人无法就离婚的相关事宜达成合意而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惹您法院依法判决其离婚。诉讼离婚是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以及经费的。那么,诉讼离婚财产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向法院诉讼离婚的,如果判决书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的,判决书生效后,财产按判决书的规定执行,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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