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时,如果有被拆迁人不愿意搬迁的,那么拆迁人只要是合法征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棚户区改造钉子户咋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政府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对不走的钉子户是可以进行强拆的。这个权利仅限征收方或者拆迁方有,实际上推动也是靠政府,需要法院、公安等部门的配合。
(一)性质不同:
棚户区,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其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性质的房屋,也有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
城中村,它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土地,居民户籍是农村户口。
(二)拆迁补偿差异:
因棚户区,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因此不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实践中,往往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进行补偿。
城中村的建筑,大多建设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有着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房屋产权。其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其村民往往能够得到较多的补偿。方式依各地的不同,可有: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及二者结合三种。
1、将具体棚户区改造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四规划一计划”要齐备。
2、就棚户区改造及征收的必要性、公共利益性质进行听证或专家论证。
3、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项目是否符合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对项目用地进行用地批准,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4、由发展改革部门进行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
5、由城乡规划部门进行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审查,并出具“一书两证”。
6、由环境保护部门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7、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还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并组织方案论证、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楹庭拆迁团认为如果棚改范围内多数被征收人对方案有异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进行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修改方案。
9、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之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启动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10、如果是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棚户区改造,则应当先行完成集体土地征收,而不得直接使用规定上的程序在集体土地上开展棚改项目。
11、先确定被划为拆迁范围的房屋,是否属于棚户区内的房屋。
12、棚户区改造本质上也要拆迁,应满足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基本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只要政府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对不走的钉子户是可以进行强拆的。这个权利仅限征收方或者拆迁方有,实际上推动也是靠政府,需要法院、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棚户区改造钉子户咋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