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不知道法律对借条的利息是有相关规定的,所以,在写借条时,就把利息写的很高,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那么,借条约定利息过高怎么办呢?借条利息最高是多少呢?借条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仲裁庭只支持未还款部分不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也就是无论你约定利率50%,还是60%,对于超过24%部分不会得到支持。
2、如果借款人就多付利息提起反申请,仲裁庭有可能要求出借人返还多收的利息。对于已付的利息,高于多少,借款人有权要求返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那就是说,如果你收了借款人年利率50%的利息,就有可能返还14%的利息给借款人。
1、未超过年利率24%的利率
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超过年利率24%不到36%的利率
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3、超过年利率36%的利率
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不能主张支付利息。
2、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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