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的法院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申诉法院。不服二审的,向终审法院提出。不服重大复杂案件的裁判,向二审或者上级法院提出。申诉人向中级法院提出后对结果不服的可向高级法院提出。
刑事申诉的法院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申诉法院。
1.不服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的,一般应向原终审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诉。
2.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的申诉,也可以向作出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3.申诉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诉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不服的,应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4.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的,应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诉。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申诉或者再审改判,申诉人仍不服的,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刑事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申诉期限规定是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以后到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两年内,可以提出申诉,超过2年提出申诉,没有特殊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的,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对刑事案件申诉的程序如下:
1.刑事申诉的立案。
2.刑事申诉的审查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1)案件事实。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3.审查结果的处理
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