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注销的时候清算是为了能过了解公司的一些剩余的财产去向,有哪些债务还需要还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公司注销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公司注销条件有哪些?公司注销公告时间是多少天?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公司注销基本程序如下: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国地税正副本;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注销报告;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内容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6、公司注销成功
公司注销的条件: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公司注销清算程序、公司注销条件、公司注销公告时间是多少天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