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手续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车管所、领取并填写驾驶证申请表、向车管所申请换证、审核合格后就可以办理换证。机动车驾驶证换证需提交的材料有驾驶证申请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等。
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换证手续如下:
1.将有关材料准备齐全后,前往车管所;
2.到车管所后,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表上需粘贴照片;
3.机动车驾驶人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本人照片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车管所会在审核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换证手续。
4.需要注意的是,驾驶员在申请换证前应先将车辆的违法行为、未缴纳罚款等情形处理完毕,否则车管所将不予换证。
驾驶证可以提前90天到车管所办理换证。
1.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本市暂住的居民除身份证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5.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半身一寸相片)。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期限是:首次换证的时间是6年,第二次换证时间是10年。在6年有效期内,每个计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届时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有一年或多年计分达到12分的,届时仍是换发6年有效期的驾驶证。拿到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后,下一次换证时,如果在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为记满12分的,届时换发长期有效的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