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解释

更新时间:2022-06-15 13: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们常常说,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必须要有证据。我国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证据占有主导地位,往往只有提供的证据能确确实实的存在,才能帮忙法院尽快的查明事实的真相,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解释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解释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主要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真实性

  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有时,一份证据虽然不是一方当事人伪造的,但其中的内容却是不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同样不具有真实性,即真实性包括形式上的真实和实质上的真实两个方面,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形式上的真实必须服从实质上的真实,质证时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否则,该证据就不具有真实性。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

  1、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民事诉讼证据有七种法定形式,凡不符合这七种法定形式的都不具有合法性

  2、该证据符合形式上的要件。譬如,一份单位所签合同,必须盖有单位印章,一份单位证明必须具有单位印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能力和证人资格等。

  3、证据的来源合法,包括出具证据的主体是否适格,取证程序是否合法等。主要表现在:出具证据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职责,譬如,一份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某某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因出具该证据的主体没有认定某某是否丧失劳动能力的资质而不具有合法性。再譬如,一份没有相应鉴定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鉴定书,因出具该鉴定书的单位没有相应的鉴定资质而不具有合法性。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收集的证据,因取证程序不合法而不具有合法性。各种不同的证据具有不同的法定形式、形式上的要件、合法来源,在庭审时质证应注意。

  (三)民事诉讼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在庭审时,有些当事人对证据质证时讲这份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应该讲该证据与举证一方(原告或被告、第三人)待证事实之间没有关联性。每一个案件,都有需要证明的待证事实,待证事实因案件而异甚至因案件处于不同的诉讼阶段而不同。只有一方所举证据来证明不属于本案应证明的待证事实,才可以讲,该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例如,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果卖方为原告,原告的诉讼诉求要得到法院支持的话,必须对如下待证事实提供证据:原告具有本案合格的诉讼主体;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就某标的物达成买卖协议;原告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了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被告已经按合同约定到付款期限。需要说明的是同一份证据可以证明不同的待证事实,几份不同的证据可以证明同一待证事实。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解释

  二、民事诉讼案由可以是两个吗?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实际上,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到判决做出、执行完毕,民事诉讼案件的案由都始终发挥着作用。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对有关案由的问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致使各级人民法院在对案由的规定中各行其事。这既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法院审理案件,给案件案卷的管理和司法统计工作也带来了不少困难。因此司法解释对案由做出明确规定是非常必要的。一般而言案由是只能有一个的。

  三、常见的民事诉讼类型有哪些

  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

  通俗地讲就是你的人身和经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常见的民事诉讼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因财产权而发生的纠纷,多数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发生的纠纷;

  (二)公民之间因买卖、租赁、借贷、赠与、典当等合同行为而发生的纠纷以及继承遗产所引起的纠纷。

  (三)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所产生的债务纠纷以及损坏财产引起的赔偿纠纷。

  (四)因人身权利引起的纠纷,这主要是指侵害公民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和肖像权。

  (五)因侵害公民的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版权)而引起的纠纷。

  (六)婚姻家庭引起的纠纷,主要有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的纠纷,家庭成员间的赡养、抚育、扶养等纠纷。

  (七)因经济合同、企业劳动用工、企业承包、土地承包、相邻权等引起的纠纷。

  (八)法律规定的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文件规定的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民事诉讼案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解释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分别指的是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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