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解释涉外离婚管辖权

更新时间:2020-12-09 17: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对于那些外国的婚姻来说,如果我们国家的公民与外国的公民进行结婚的话,他往往是一种涉外婚姻,对于这种涉外婚姻来说,涉外婚姻如果需要离婚的话,他需要确定相应的一个管辖权。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诉法解释涉外离婚管辖权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民诉法解释涉外离婚管辖权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民诉法解释涉外离婚管辖权

  二、涉外民事诉讼冲突原则

  涉外案件根据哪些标准可由一国法院行使管辖权、与外国司法管辖权相冲突时如何处理等问题,一般是通过国际条约或者各自法律原则而确定的。除欧盟等区域性国际组织缔结了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公约外,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公约。所以除双边条约外,我们只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国际惯例来确定涉外司法管辖。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常常出现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根据自己的管辖原则都可以对某个案件有管辖权的情形。这样,在国与国之间,司法管辖权就可能存在着积极的冲突,需要采取一定的方法加以解决。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除协议管辖可以起到解决管辖权冲突的作用外,一般还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和一事一讼原则来解决管辖权冲突。

  (一)不方便法院原则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指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涉外纠纷,如当事人在其他国家法院起诉和受理更能获得便利和公正的结果,那么,我国法院经自由裁量之后,可以停止审理本案或者驳回原告的起诉。

  普通法系有扩大本国涉外案件管辖权限的传统,美国在上个世纪中期的判例中以“最低限度的接触”确定美国法院对个案的管辖权,确立了“长臂管辖”原则。由于长臂管辖因被告住所地、证据和证人所在地远离法院地等原因,案件审理时给被告带来不必要的困难,或者迫使他付出不必要的超额费用,为了避免这种不公平现象的产生,普通法系判例创立了“不方便法院原则”,对本国的涉外民事商事管辖权作了必要的限制。不方便法院原则现已得到美、英、澳等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法的公认,并为少数大陆法系国家如荷兰、秘鲁立法接受。

  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存在接替法院。必须有另一便利的外国法院可供原告起诉,这种法院通常被称为“接管法院”。例如,美国法学会1971年出版的第二次《美国冲突法重述》第84条规定,如果一州作为诉讼的审理法院十分不便,那么,它将不行使管辖权,但原告无法向另一个更为合适的法院起诉时例外。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是否存在接替法院,必须由主张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被告举证,同时还必须证明原告在接替法院能获得与我国法院相同的救济,否则就不得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

  2、不会对被告造成不便利或者不公平的结果。由于涉外案件往往有多个连结点,因此,原告总是选择那些对他有利的法院起诉,以谋求最大利益;有些法院几乎与案件无任何实质性联系,因此这会给被告带来很大的不便,甚至不公正的结果。

  3、案件与受诉法院之间不存在必要的联系。案件与受诉法院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是拒绝管辖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案件与诉讼有关的各种因素集中于外国的某一法院,我国法院审理会造成对案件事实调查、证明及适用外国法的困难,这除了给当事人带来不便,更会因案件积压而增加受诉法院不必要的公共开支。

  (二)一事一讼原则

  同一诉讼在一国法院已经裁决,而另一国法院又予受理;或者同一诉讼在两个国家的法院都有分别进行的情况,分别叫一事再理或一事两诉。一诉一讼原则,是指对于外国法院首先受理的涉外民事案件,如不违反我国的专属管辖规定,我国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即使已经受理,也将中止对该案的诉讼程序,但须以该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能得到我国承认的执行为条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民诉法解释涉外离婚管辖权的相关内容,涉外婚姻的管辖权往往关系到离婚的具体的进程。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涉外婚姻离婚诉讼管辖
你描述案件情况不清楚,无法解答,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清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涉外婚姻离婚管辖,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你好,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在经常住所地可以管,结婚登记地也可以管。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涉外离婚如何选择法院?
你好,可以由男女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帮你
我在2022年11月1日交的合作医疗,何时开始生效
一、合作医疗交上就生效吗1、合作医疗交上不是当天生效的。每年12月左右为参合农民缴纳下一年度合作医疗基金期,逾期不交者,就不能再享受参合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参合有
我的微信零钱是司法冻结的,会不会自动解封?
您好!具体情形请与承办法官沟通
宪法赋予我们什么权利和义务(民法部分)
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履行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莱芜咨询律师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要多少律师费,可以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所以具体的数额,请自行与律师协商。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
永州请律师咨询多少钱
律师费用一般按照件数或财产争议金额一定比例收取,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自己的指导标准。具体要看律师的工作内容、时间、职业素养等,由律师和当事
我是抚顺市人,您是抚顺律师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
河北户口能在山西更换二代身份证吗?
第二代身份证更换,一般情况下需本人领取,但如果本人因在外地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请父母等直系亲属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收费收据、代领人身份证和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