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是指因为合同产生的纠纷,对于合同纠纷来说,常见的合同纠纷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以及租赁合同纠纷,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合同纠纷,那么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诉法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合同纠纷通常的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法院。
2.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民诉法解释》第18条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①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②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③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④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约定履行地优先管辖
(1)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民诉法解释》第19条
①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②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民诉法解释》第20条
①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②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保险合同管辖(注:被告住所地也有管辖权)《民诉法解释》第21条
(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分为以下几类: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4、招标投标买卖纠纷
5、拍卖纠纷
6、互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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