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家在生活当中对民事诉讼的接触并不是很多,但也可以有一个了解,那么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拘传,即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诉讼。
2、训诫,即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情节轻微的人,以口头方式给予严肃批评和严重警告。
3、罚款,即人民法院责令妨害民事诉讼的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目的金钱。它是对妨害民事诉讼情节较重的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留,即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这是最严厉的一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
(一)拘传的适用采取拘传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二是必须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三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二)训诫的适用适用训诫措施,由合议庭或独任制审判员决定,以口头方式指出行为人的错误事实、性质及危害后果,并当庭责令行为人立即改正。
(三)责令退出法庭的适用适用责令退出法庭,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决定,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口头宣布,责令行为人退出法庭。
(四)罚款和拘留的适用罚款和拘留只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院长批准后执行。
1拘传措施适用于特定对象,即适用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指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案件的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被告;被告不到庭就易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案件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果必须到庭而拒绝到庭,也可以适用拘传的措施。
1、必须经过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
2、必须是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到庭。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的相关知识,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拘传、训诫、罚款、拘留这四种方式,主要是哪种要根据情况确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