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对方违约,是否应该中止合同,提起诉讼
更新时间:2022-07-13 11:44:20
问题描述:
合同纠纷,与
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营业收入转让合同。该房屋预计于2013年12月31日满足入住条件。开发商和政府签署了一份协议,将其租给富士康三年,并将三年的收入转移给我。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按月支付。三年后,这栋房子准备出售。我可以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优先购买。本人支付30万元定金,合同终止,开发商无条件退还定金。目前,由于开发过程中的诸多原因,该房屋在2017年底达到入住条件后才能出租给富士康。2015年,开发商不再要求我支付收入。请问律师,我是否应该中止合同,要求全额退还押金和所欠收入?合同规定自动续签只会终止合同的有效性。这是否与三年的
诉讼时效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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