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以前是独生子女政策,现在的话已经全面开放二胎了,但不能超过二胎。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三胎能办计划生育证明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般不能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怀孕第三胎的话当事人已经超了,现在是全面开放二胎,并不是第三胎。这个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而且可能要求被罚款。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国家规定的产假及哺乳假:
1、单胎顺产者,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年7个月以产者,给产假45天。
4、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天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30分钟,亦可将几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增加30分种。
5、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
产假期间应当支付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有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则应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生育期间的工资。
1、婚假: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假3天,(要参照身份证、结婚证及男方单位的婚育证明)。
2、女职工产假:正常产假为90天(可在产前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手术助产);多胞胎增加14天;晚育假增加15天;领“独子证”后增加30天。产后结扎输卵管的另增加21天假。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产后小孩未满1周岁,暂停上夜班,每4小时内给哺乳时间40分钟。
3、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4、取节育环:休息1天
5、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妊娠 < 2个月流产休15天;妊娠大于2个月~4个月流产的休30天; 大于4个月休产假42天。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一般不能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怀孕第三胎的话当事人已经超了,现在是全面开放二胎,并不是第三胎。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三胎能办计划生育证明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