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不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公证,可以选择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进行公证。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不能公证,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参与。
立遗嘱人不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不能公证,找法网提醒您,因为根据《遗嘱公证细则》明确规定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带上遗嘱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死亡的不能再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自书遗嘱亲笔书写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是遗产的所有权人;
2.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意思表示真实;
4.自书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