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的人们要注意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进行提取的,提取就要知道提取的手续。那么,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都需要哪些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通过安徽政务网网站(点击进入)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去公积金中心直接提取咯!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可全额提取
1、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离休、退休的;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并作销户处理。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提取相关条件,至提取时未再就业的并作销户处理。
可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提取额度)。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4、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九大重大疾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
5、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都需要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是要交申请表的,还要交相应的材料,通过审核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