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有住房公积金,但是很多人对于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流程根本不知道。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说,合肥公积金提取时间有要求吗?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肥公积金提取时间有要求吗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有效凭证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提取人应是所购建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
2、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凭有效证明材料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需在其住房贷款发放后的次年(以后每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如3月份放贷的,职工只能在每年3月份或当年之后月份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3、因退休销户提取的,不受时效限制。
二、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借款人申请贷款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至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现役军人配偶、转业军人,在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肥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合肥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五)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与管理核心有按揭签约关系;
(六)同意按照管理核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管理核心或者受委托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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