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一直以来是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那么,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怎样的?其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呢?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是如何的呢?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怎样的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一般在法定继承当中才会说到遗产继承顺序,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没有继承顺序之说了。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配偶死亡后的继承顺序,一般是先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的。
二、继承纠纷案件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等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的证明书。
(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4)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也应当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其他法定继承人已死亡或放弃继承权利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
2、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应提供如下证据:
(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交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的证明。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名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书。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带外,应提供两人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证人的证明。
(5)口头遗嘱的,应提交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的证明。
(三)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供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交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相关证明。
(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大家对于“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怎样的”这一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