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想要发展的话,往往就需要发展属于自己的分公司,而设立分公司并不是说想设立就可以设立的,还需要按照流程来进行的。那么,这个分公司想要设立的话,设立登记申请书要怎么填呢?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分公司注册申请表怎么填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人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可登陆XX市红盾信息网参考企业注册分类指南和各类示范文本,也可到各注册大厅领取。
(二)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晰、洁净,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大小的证件。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一)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分公司网上注册流程:名称核准;工商网络上申报资料;获得企业执照:工商网申报材料核准后,就可以到现场取得证照。公司刻公司章;去银行申请企业对公账户;去税务部门税种鉴定。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分公司注册申请表怎么填的相关内容。大家在进行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的填写的时候,可以考虑咨询专业的律师。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