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生效超过两年一般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生效期间发生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事由的除外。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等。
判决书生效超过两年一般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4.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5.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保全文书及手续或者担保手续等)。
找法网提醒您,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