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发包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等。承包人经过合理的催促后,发包人不履行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单方面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发包人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解除以有效合同为标的
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合法有效,合同无效的是自始无效,无需解除,因此合同无效谈不上合同的解除。
2.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
合同一经成立并有效,便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如果随意解除将不利于交易市场的稳定性。
3.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
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是解除行为的主体。
解除合同通知对方的方式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通知的形式包括:邮件、解除通知邮寄给对方、微信通知等。
无论使用何种方式,必须确保以下事项:
1.向对方发出了解除合同的通知;
2.有明确的通知时间;
3.表明了解除合同的内容;
4.对方能够在正常情况收到该通知。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