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范围的确定是,没收犯罪分子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要给犯罪分子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没收财产的方式有选科式和并科式。
没收财产的范围的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的方式有:
1.选科式。
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2.并科式。
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没收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以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