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相关原则进行判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有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方式为:一般来说,由夫妻协议分割为优先原则,如果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财产,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能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规定,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关系证明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原始档案复印件;
2.登报声明作废公告;
3.户口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居委会、街道证明盖章。
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可以向原办理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