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有哪些不同?

更新时间:2020-06-09 14: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们知道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因此受民法总则一般性规定的约束,也受合同法特殊规定的约束,问题是它们之间的规定有什么区别呢?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民法总则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有哪些不同?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

  所谓无效合是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无效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一般来说无效合同都具违法性,它们大都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此类合同的订立不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无法发生效力。

  2、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由于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

  3、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无效合同不发生效力是指不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力。成立无效合同的行为可能具备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缔约过错要件而发生损害赔偿、返还不当得利的效力。

民法总则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有哪些不同

  二、《合同法》对无效合同的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具体分析:

  1、因欺诈、胁迫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一般为可撤销合同,但损害国家利益的为无效合同。国家利益是指国家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安全利益、军事利益。在经济生活中出现很多以此类合同的方式侵吞国有资产和侵害国家利益的情形,此类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2、所谓恶意串通的合同,就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比如:甲欠乙20万元,甲只有一套房产价值25万元,别无其他财产。甲与丙商量为了逃避欠乙的债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2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转让给乙,这个合同就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这是理论上,实务中这样的行为,没有证据不好认定为恶意串通。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行为人为达到非法目的以迂回的方法避开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又称为伪装合同。例如,王甲有一处门面出租给李乙,但为了逃避房屋租赁税,就和李乙签订了一份联合经营的协议,该协议就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公共利益,从广义上说,是全体社会成员为实现个体利益所必需的社会秩序,其实现形式包括国家制度和国家权力。从狭义上说,公共利益概念在现代民主政治国家出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实质上是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公共道德,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例如,与他人签订合同出租赌博场所。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合同法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本项的规定只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任意扩大范围。

  三、《民法总则》对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是一致的。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基本是一致的。

  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违反了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合同无效。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对于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社会道德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虽然没有采用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提法,但立法本意基本一致,这次民法总则采用了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是无效行为。

  总之,《民法总则》与《合同法》所规定的无效合同的范围基本一致,并无矛盾的地方,在认定合同无效时均可以援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民法总则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有哪些不同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民法总则》与《合同法》所规定的无效合同的范围基本一致,并无矛盾的地方,在认定合同无效时均可以援用。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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