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有无效条款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1-02-19 17: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合同无效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而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很在,例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一种合适的方式解决。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合同内有无效条款怎么处理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合同内有无效条款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合同纠纷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物力。

  2、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法宝在线的合同纠纷律师认为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仲裁期限。

  (2)仲裁机关及管辖。

  (3)仲裁效力。

  4、诉讼解决

  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直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诉讼解决纠纷时合同纠纷比较常见和有效的方法。法宝在线合同律师认为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诉讼时效。一般时效是三年,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诉讼管辖。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3)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根据这一制度,在诉讼过程中,合同纠纷律师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有可能很快灭失或被隐藏、转移,使自己申请给付的诉讼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为判决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

  (4)调解及判决。

合同内有无效条款怎么处理

  二、如何适用合同无效条款

  (一)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而对于如标的物已经被使用,不再能反映原貌或者原价值的,可采用返还原物基础上,由加害一方赔偿其他损失;或者由有过错一方继续使用,适用金钱返还(赔偿)的做法,以此弥补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

  (二)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

  可以知道,无效的条款,自始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部分条款的无效,并不会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但是根据司法实际,并非只要是无效的条款,对方的责任主体就不需要履行相关的义务。

  三、哪些条款是无效条款

  (一)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3、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二)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如果合同存在部分条款无效的,那么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合同内有无效条款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签订无效合同。怎么办?
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进行处理
合同无效导致条款全部无效吗
认定合同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合同主要条款无效能否导致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有效吗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合同无效 合同条款是否当然无效
认定合同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
合同无效和合同条款无效
这个要看合同性质。如果交付定金是合同生效的前提,那定金条款无效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签定了无有效期的合同,要怎么处理
您好,可以主张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对方在合理烦人期限履行合同义务,若对方在合理期间仍不履行的,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为什么返乡知青农龄计算工龄的问题还不能解决
法律分析:知青工龄认定:以原知青部门认定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到1979年。根据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凡在“文革
不回信息,该怎么办?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户口本上没有写入户日期,如何知道入户日期?
你好,建议及时询问户口部门,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律师,你好!咨询一下外地南京落户条件。现在外地南京购房可落户吗
法律分析:可以,外地人在南京买房子是可以申请落户口的,户口没有在南京本地的,就需要购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房屋才能落户。满足一定条件的就能在当地社保局或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哪些规定
你好,具体是怎么回事
南京市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是什么
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标准: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给亲属,一般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
长春迁户口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