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合同当事人不适格的风险,超范围许可的法律风险,商标使用不当的法律风险,许可合同备案及法律风险。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有一般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律风险有:
1.合同当事人及法律风险:被许可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若合同当事人不符合相关规定,属于不具有法定资格的主体不适格,因此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2.超范围许可的法律风险:一旦超过范围许可使用,被许可人超范围使用商标,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被他人追究侵权责任;许可方同样面临合同无效、违约等法律风险。
3.商标使用不当的法律风险:按照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一些被许可人为避免商品被认为是贴牌产品,而隐瞒实际的生产人名称和产地,这种对商标的不当使用,将导致行政法律风险和民事法律风险。
4.许可合同备案及法律风险:《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找法网提醒,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
1.排他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地域内和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内、该地域内就相同商品不在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
2.一般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地域内和指定的商品上可以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可以同样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独占许可。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在将独占使用许可给被许可人之后,只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该商标,商标权人也无权使用。
找法网提醒您,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5.委托代理机构的还要盖上企业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