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给百分之八十合理,如果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标准,那么按照该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工资是合理的。公司拖欠试用期工资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试用期工资给百分之八十合理。找法网提醒您,只要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标准,那么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工资标准的80%来核定试用期工资就是合法的,如果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标准了,那么如此约定就不合法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公司拖欠试用期工资,先与公司沟通处理,如果不行,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还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仲裁都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试用期辞职要办的手续如下:
1.提前三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
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
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
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
5.正式离职后,若有社保或公积金等手续需和离职单位人事部沟通办理,如公积金转移单用于公积金转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