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终止都会有时间的限制,而合同条款也是有终止的。如果当事人约定合同在签订之后,合同保证金也会有时间的限制。合同保证金时限是多少?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证金时限是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完毕后。
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
按《民法典》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
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若未交可以不交,若已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退还,或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就此发生争议,可以在发生争议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此合同保证金不成立且不合法。
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是指出租人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因素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的租赁押金。此时合同是合法,在履行合同时需按约定处理
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三)要约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四)要约的效力
(五)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A. 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B. 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C. 承诺的期限
D. 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合同保证金时限的相关内容。合同保证金的时限是与合同订立有关的,他随着合同的成立而诞生,也会随着合同的终止而返还。所以在签订合同时需得仔细阅览合同。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