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想打离婚官司,必须将管辖法院确定下来,而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凡事无绝对,特殊情况下则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诉讼离婚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的情形。
诉讼离婚时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对下落不明的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
2、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起诉离婚的。
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起诉离婚的。
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起诉离婚的。
5、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6、夫妻双方均为军人,其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7、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2、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 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3、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 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4、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诉讼离婚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的情形的相关内容,上述几种情形下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原告所在地法院,还有一些情况是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