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都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本和财产清单。离婚诉讼费一般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对于超过20万元的部分需要另外收取费用。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5.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6.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关于离婚诉讼费一般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找法网提醒您,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对离婚诉讼存在的误区如下:
1.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会产生不利的判决结果;
2.判决离婚的依据为双方是否均同意离婚;
3.处理财产纠纷时,对出轨方一定会予以“净身出户”的处罚;
4.诉讼离婚时存在的其他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