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期间工资收入算共同财产,离婚诉讼期间仍然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在此期间取得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时要平均分割,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夫妻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如果没有专门的约定,婚内任一方取得的工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平均分割。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另一方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
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5.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6.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