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她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例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方面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也会碰到使用行政许可的情况。例如: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企业的经营执照等等。那么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有哪些?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法律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2.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可以通过制定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3.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4.省级政府规章设定临时行政许可
5.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党组织、具有公共管理的组织、企业、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
1.法定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便民和效率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4.信赖保护原则。
行政许可听证,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
程序:
(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听证可以不公开进行。
(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有哪些的相关内容。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的,涵盖许多方面,从人大到具体的行政部门,都可以是行政许可设定的主体。若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