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损失属于民事责任。赔偿损失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其他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赔偿损失属于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找法网提醒你,赔偿损失时要适用三个规则:
1.可预见性规则。
2.过错相抵规则。过错相抵规则是指在受害人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时,可以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的原则。
3.减轻损失规则。减轻损失规则是指受害人不得就其本可以采取合理措施予以避免的损失获得赔偿。
找法网提醒您,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不能并用。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一般而言这两者是不能并用的。当然,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可以与违约金同时适用,但是惩罚性损害赔偿必须是法定的。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