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好,那是最好的,那么如果民事纠纷调解不好怎么办?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事纠纷调解不好怎么办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调解是自愿的必须得到双方当事人同意,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宣判。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双方均可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处理,这些机关对按规定可以由行政管理部门先行处理的案件,应予以受理,并立案调查。
2、查清事实。不仅要向当事人双方了解事实和争议的焦点,而且还要实地考察,了解有关情况,并向知情人进行调查,弄清事实真相,查清核实有关纠纷的证书和文书。
3、调解和处理。就是由承办人员向当事人结合案情宣传有关法律政策,进行调解,尽力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达成协议后,制作协议书,写明当事人姓名或法人名称、地址、代表人或代理人姓名、职务,纠纷的主要事实,以及协议内容和费用的承担等事项。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签字,调解员、书记员签字,并加盖主持调解机关的公章。行政调解虽然也是一种诉讼外活动,但它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授权进行的,具有特定的行政效力。所以调解协议书一经送达。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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