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监察的对象有,从事公务的人员,基层群众性组织、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和国有企业从事管理的人员。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三个月。
监察机关监察的人员有: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务院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不同:
1.适用对象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监察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检察机关等行使的侦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涵盖了涉嫌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公职人员,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例外。
2.行使权利不同。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而非司法机关,决定重要调查事项要由同级党委、上级监委批准。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这种特定的主体资格由法律来规定和认可。
3.法律依据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依据是监察法,突出体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检察机关侦查权的适用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突出体现公安机关办案时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公正与效率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