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权利,担保物权是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在行使相关权利的过程中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这种法律规定是怎么样执行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是法定的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只要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担保物权人也即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1、按银行要求提供基本的资料(房产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及单位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对账单),另外还要提供贷款用途的说明及相关材料。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一般评估3个工作日,材料齐全后一般3-7个工作日可以批复。
3、批贷后银行做抵押登记的网申、打印盖章手续需1-3个工作日左右。
4、和银行抵押登记代理人一同去房屋所在区县建委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5、抵押登记完毕后,银行持项权利证书1-3个工作日内给您发放贷款。
1、房产抵押公证就是将自己的房屋房产抵押给他人,用于作为偿还自己某债务的担保,在自己的债务无法清偿时,法院将该抵押的房产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房产公证一般是指公证机关根据贷款当事人的申请,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说不是房产交易的必要的环节,但房屋房产经过公证处的审查,房产抵押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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