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涉及财产的根据财产标的的金额按比例收费。非财产案件案件收费,如离婚案件每件收取五十元到三百元。侵害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
1.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民事中止审理诉讼费不可以退回,中止说明案件没有审理完毕,诉讼费的承担,至少需要等待案件审理完毕后判断。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被驳回能不能退诉讼费看起诉阶段,如果是驳回起诉,已经交了的诉讼费可以退回来。如果是驳回诉讼请求,预交的诉讼费用就不能退还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