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规定是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孩子由谁抚养和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在确定抚养权时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民法典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规定如下:
1.父母双方办理离婚后,仍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和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应当交由母亲来抚养。
2.父母双方也可以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达成协议,可以将孩子交由父亲抚养,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在父母协商抚养权问题时应当考虑孩子的意见。
找法网提醒您,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两年之后,若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则可以先与对方就变更抚养权进行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夫妻婚内协议孩子抚养权如果没有违反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找法网提醒您,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协议,在离婚时,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是要根据具体的抚养协议来确定的,只要协议没有违反强制性规定,协议就是有效的,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法律效力。总的来说,婚内协议孩子抚养权的,是否产生法律效力,是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