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我们的工作中存在着很多不可预料的情况,很多意外都有可能会导致工作者们在工作的过程中受到伤害,工伤保险就是为了使因工作原因而伤残者医疗、生活的到保障,可以说,工伤保险是对与许多工作者来说都极为重要的保障体制,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工伤保险待遇停止的条件有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部分,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2、伤残待遇
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3、其他待遇
其他待遇包括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停工留薪待遇等。
4、工亡待遇
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3、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4、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以及工伤保险待遇停止的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工伤保险可以维护劳动者的相关权益,当我们在受到工伤时,应学会通过正当的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