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退休的老工伤待遇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工伤等级为一至四级,如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申请工伤待遇的材料有工伤认定受理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
已经退休的老工伤待遇有: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申请工伤待遇的材料主要有: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鉴定意见书。
4.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参加工伤保险的,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