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讲证据的,人们因民事纠纷而打官司,在一定意义上打的就是证据。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全或者内容失真,法院是不会采纳的,在证据认定方面法院有严格的制度规定。那么,民事诉讼证据认定规则?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在提出自己的主张时,有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的责任。如果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到实际发生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审理案件需要收集的某些证据,可以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对应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书证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原件;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1、客观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2、关联性。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3、合法性。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1、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3、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4、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5、书证应当提交原件。
6、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认定规则”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在提出自己的主张时,有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的责任。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